2021年6月,歐盟委員會提議修訂REACH法規(EC) No 1907/2006,將5種新物質加入REACH法規附錄XIV(授權物質清單)。

在REACH附錄XIV的表格中,擬加入第55至第59項物質:

最遲申請日期擬定為此修訂生效的18個月后,而日落日期擬定為此修訂生效的36個月后。
一旦此草案法規通過并生效,在日落日期后,只有已獲授權的經營者,或經營者在最遲申請日期前提交了授權申請,但針對該申請的決定尚未被作出的,才可在歐盟中將這些物質投放市場或使用這些物質。
作者:中認聯科 發布時間:2021-07-02 閱讀:3100
2021年6月,歐盟委員會提議修訂REACH法規(EC) No 1907/2006,將5種新物質加入REACH法規附錄XIV(授權物質清單)。

在REACH附錄XIV的表格中,擬加入第55至第59項物質:

最遲申請日期擬定為此修訂生效的18個月后,而日落日期擬定為此修訂生效的36個月后。
一旦此草案法規通過并生效,在日落日期后,只有已獲授權的經營者,或經營者在最遲申請日期前提交了授權申請,但針對該申請的決定尚未被作出的,才可在歐盟中將這些物質投放市場或使用這些物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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